药物治疗
药物管理
药物管理
药物管理
所有药物必须由家长/监护人或其他负责任的成年人接送。学生不得携带或携带药物。下列规定适用于学校的药物管理:
- 家长/监护人对给学生服药负有主要责任。除非对学生的健康和福祉至关重要,否则不鼓励在上课时间或与学校有关的活动期间用药。
- 政策中没有任何规定禁止任何学校员工向学生提供紧急援助,包括给予药物治疗。
- 在学校给予任何药物之前,必须填写一份药物授权表格,并由开处方的医生和家长/监护人签署;这包括处方药和非处方药(泰诺、阿vil、Tums、Midol、止咳药、感冒药等)。
- 处方药应放在原容器中,并注明学生姓名、药物名称、剂量、医生姓名和药房名称。所有送到卫生办公室的处方药必须由学校护士和孩子的父母/监护人或学校管理人员清点。必须记录药丸的总数。所有药品应存放在适当的上锁柜中。
- 根据伊利诺斯州校规,学生被允许携带和自行使用肾上腺素自动注射器,哮喘吸入器和糖尿病药物,在适当的地方。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必须向学校提供:
- 父母/监护人自行服药的书面授权书。
- 如需使用肾上腺素自动注射器,须由学生的医师、医师助理或高级执业注册护士出具书面授权,说明肾上腺素自动注射器的名称和用途、处方剂量以及使用肾上腺素自动注射器的时间或情况。
- 处方标签,必须包括药物名称、处方剂量、服药时间或服药情况。
- 学生的父母或监护人必须签署一份声明,承认学区不承担任何责任,除非是故意和肆意的行为,无论是否得到学生的父母或监护人或学生的医生,医生助理的授权,或高级执业注册护士,家长或监护人必须赔偿学区或非公立学校及其雇员和代理人免受任何索赔,除非索赔是基于故意和肆意的行为,而这些行为是由于自我给药或使用肾上腺素自动注射器而引起的,无论是否得到了学生的父母或监护人或学生的医生,医生助理的授权,或高级执业注册护士。我们强烈建议家长提供备用吸入器或肾上腺素笔,存放在卫生办公室。所提供的信息将在护士办公室存档。
- 所有的药物表格(处方药,非处方药和自我给药)必须在每学年开始时更新,并由医生和家长/监护人签名。
- 未经行政许可,不得外出取药。
- 短期抗生素通常由医生开出,每天服用三次。请与开处方的医生核对;通常他/她希望这些剂量在学生醒着的时候尽可能长时间地分散开来。这些药物可以在早上上学前、放学后和睡前服用。通常在午餐时服用抗生素会导致给药时间过近。
- 家长/监护人负责在治疗和/或学年结束时领取额外的药物。学年结束时留下的药品将被丢弃。